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

大專校院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線上課程教材

2. 法定通報之範圍

(1)疑似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a)受害人未滿18歲者,須進行社政或校安通報。

(b)受害人滿18歲者,僅須進行校安通報。

(2)疑似性侵害事件

無論受害人是否年滿18歲,皆須進行社政及校安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