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

常見問題與解答

若申請人對性平會之事實認定沒有意見,但覺得權責單位對行為人懲處太輕,應如何表示不服?又若申請人認為學校調查處理有違反性平法規定之虞時,應如何表示不服?

一、申請人對處理結果不服,應依性平法第32條提出申復,依程序處理。 二、申請人認為學校之調查處理程序有違反性平法規定時,得依性平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調查。 法令補充說明: 性平法第28條第1項:學校違反本法規定時,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得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申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