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

常見問題與解答

【受理階段】 如果該案在司法程序中已定讞,學校是否可再接受申請調查和檢舉?

依性平法第30條第6項及防治準則第28條規定,學校得接受調查申請或檢舉,並依性平法相關規定處理。 法令補充說明: 一、性平法第30條第6項: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調查處理,不受該事件司法程序進行之影響。 二、防治準則第28條: 性平會之調查處理,不受該事件司法程序是否進行及處理結果之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