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

常見問題與解答

【懲處及追蹤】 須行為人配合之處理措施,若行為人不配合,怎麼辦?若性平會建議行為人須接受心理諮商或治療,而行為人不願意配合時,怎麼辦?

請於性平會依性平法第25條第2項各款做出處置建議時,宜具體建議執行時間,依行為人之身分別,併同提出行為人若不配合時的其他因應處置措施。 性平法第25條第2項: 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懲處時,應命加害人接受心理輔導之處置,並得命其為下列一款或數款之處置: 一、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向被害人道歉。 二、接受八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三、其他符合教育目的之措施。 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情節輕微者,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得僅依前項規定為必要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