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 日期(民國) | 字(如:臺訓、臺人) | 號(10碼半形數字) | 函釋內容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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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0月19日 |
0980179886 |
師資培育大學參與教育實習課程之實習生,於學校擔任教育實習人員因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經申請調查或檢舉時,由實習學校受理並邀該師資培育大學參與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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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0月16日 |
0980176141 |
貴府函請本部就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23條第3項「學校」認定之權責單位疑義釋疑乙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1條第3項規定,學校於接獲調查報告2個月內,自行移送權責機關依本法或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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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6月19日 |
0980103310 |
全國不適任教師資訊網之「全國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已擴充建置完成授權各縣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使用本系統,有關所屬學校通報資料之建置及密碼管理等事項,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專人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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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6月11日 |
0980091516 |
98年5月22日致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民意電子信箱詢問,教師因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延遲法定通報懲處等情乙案,經轉交本部,說明為除遭社政單位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裁罰外,為強化教育人員責任通報,本部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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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5月14日 |
0980082127 |
為加強保護學生免於遭受性霸凌、性侵害或性騷擾之傷害,本部重申「持續推動友善校園-四要三沒有-保護學生免於傷害七原則」,請落實宣導並轉知所屬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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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4月2日 |
0980053278 |
函轉內政部兒童局函示(如附件影本)有關校園兒童及少年性騷擾事件,係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以下簡稱兒少法)第30條相關規定,仍屬同法第34條第1項應於24小時通報之行為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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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3月30日 |
0980053069 |
"有關校園兒童及少年性騷擾事件,係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相關規定,仍屬同法第34條第1項應於24小時通報之行為範疇,說明如下: 一、 依據法務部 97年12月5日法律決字第0970041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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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2月20日 |
0980022773 |
所詢退休後教師於任教期間涉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相關疑一案。應依教師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2項規定執行教師解聘或不續聘,無溯及效力。教師如於審議期間自行離職(含辭職或退休),學校應繼續完成調查程序,並依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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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月20日 |
0970253734 |
符合校園性侵害獲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資格之學校人員以專家學者身分跨校受邀參與會議,應屬邀請學校以外之外聘專家學者,得支給出席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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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月19日 |
0980006204B |
參與教育實習課程之實習生如發生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請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規定調查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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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月7日 |
0980001204 |
為依法落實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請儘速修訂學則及學生請假規定,納入懷孕學生請假及彈性處理成績考核等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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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1月19日 |
0970231446 |
轉知內政部警政署通函各縣市政府警察局,有關員警受邀就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時,提供專業意見之原則(來函影本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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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1月13日 |
0970126881 |
員警擔任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受邀就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提供專業意見時,應依說明四、五列示原則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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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1月5日 |
0970210970 |
所詢教師涉及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得否做成停聘之決議疑義一案。教師如涉嫌行為不檢、或有性侵害性騷擾等情事,宜由學校教評會就個案具體事實究明後,依解聘或不續聘方式處理。解聘或不續聘等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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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0月20日 |
0970203879 |
請轉知所屬學校於訂定學生服裝相關規範前,應廣納學生及家長意見,循民主參與程序訂定;並應符合教育基本與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令之精神,尊重人性價值,破除性別刻板印象;給予學生多元之選擇,並尊重其抉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