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慎回應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1案結果,持續擴大社會對話(新聞稿)
教育部於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1案投票結果公告後,已全面檢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檢視結果並無同志之相關用語;且為加強社會溝通,108年3月至5月將建置平臺,並會邀請相關家長及民間團體出席,加強與社會溝通對話,澄清社會大眾的疑慮;並著手彙整各界提供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建議,以作為後續修法時參考。另教育部已於107年12月20日召開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大會,決議規劃相關工作之辦理期程及內容。至有關報載10個民間團體代表和教育部、國家教育研究院面對面進行協商之決議,係建議教育部為後續必要處置時「卓參處理」。
為持續依據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1案投票結果辦理,教育部規劃後續相關處置如下:
一、針對社會大眾所關注之課綱及教科書內容,持續檢視,並將處理情形及結果公告周知。
二、加強社會溝通對話,辦理北、中、南、東4場對話平臺,針對社會大眾的疑慮予以釐清說明。
三、關於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相關事宜,須妥善周全,應於蒐集意見後,審慎進行法制作業。
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1案主文:「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第505次會議紀錄,該案類型屬重大政策之複決,教育部將持續辦理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