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界對現行教科書中性別平等議題內容有諸多討論,各種訊息經由不同管道廣泛流傳,部分內容未真實呈現教科書原貌,致社會大眾誤解與恐慌,國家教育研究院(下簡稱國教院)為呈現教科書事實,茲將相關內容彙整說明如下:
一、中小學教科書都應依據課程綱要編輯,並由出版社根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教科書審定辦法送教育部或國教院審定;因此,教科書之內容應符合課程綱要規範、國家法律的要求,且須敘述、解釋正確。經審定提供學校使用之教科書,出版社也要配合各界建議、教師及學生使用意見進行內容的更新、勘誤或調整修訂,以符應教學之需要。
二、國教院自民國105年起,陸續接獲各界對教科書內容提出意見,經逐一檢視、彙整,提交「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諮詢小組」進行討論,相關之結論及建議,並經各相關領域科目審定委員會/審查小組審查後,函送各教科書出版社參據修正或調整。本院前述疑義處理機制,請參考【附件1】。另有關各界關心108學年度起實施之十二年國教課綱中性別平等教育如何落實,基於課程綱要已有完整說明【附件2】,後續教科書也會進行嚴謹審查。
三、依據前述疑義處理機制,國教院經處理各教育階段教科書疑義共56則,其中出版社修訂24則【附件3】,不須修訂為32則【附件4】,詳細內容如下表:
學習階段 | 彙整疑義 | 出版社修訂 | 出版社不須修訂 |
高中 | 36則 | 12則 | 24則 |
國中 | 15則 | 11則 | 4則 |
國小 | 5則 | 1則 | 4則 |
總計 | 56則 | 24則 | 32則 |
四、國家教育研究院充分尊重各界對教科書中有關性別平等教育內容之寶貴建議,後續建議仍將依現行處理機制審核後對外界說明。
五、以上附件資料,可於本網頁下之「相關檔案下載」下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