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颱風延期】113年度大專校院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第1梯次)
教育部113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第1梯次)實施計畫
一、計畫目的: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培訓校園性別事件調查處理專業素養人才,提供性別平等教育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知能訓練。
二、主辦機關:教育部
三、承辦學校:中央警察大學
四、辦理時間:113年8月27日(星期二)至 113年8月29日(星期四),共3天。
五、辦理地點:中央警察大學推廣教育訓練中心警光樓102教室(桃園市龜山區樹人路56號)
六、培訓人數及對象:學員人數 150名
(一) 公私立大專校院(含其他志願報名)人員100名、內政部及所屬學校人員25名、國防部及所屬學校人員20名、法務部人員5名,共計150名。
(二) 參加資格應符合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2條第2項規定及依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第5點規定:
1. 學校所薦送願意擔任調查專業人員之現職教育人員。
2. 志願報名並經本部審查通過者。
七、培訓課程:初階培訓(23小時)
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25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2873號函辦理初階培訓課程(23小時),辦理3日之培訓。
八、參與者之權利義務規範:
(一) 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均需簽到(每堂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結訓後始核發研習證書(初階23小時)。
(二) 本次課程請自行下載所需之相關法規:【性別平等教育法(含施行細則、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含施行細則)、性騷擾防治法(含施行細則)、性騷擾防治準則、刑法第10條及第16章妨害性自主罪章、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行政程序法、跟蹤騷擾防制法】等相關法規,以利與會討論。
(三) 課程內容屬案例研討部分,應遵守保密原則。
九、培訓議程
十、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重要:未經主辦機關或承辦單位通知錄取者,不得參加培訓。)
(一) 報名方式:本培訓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https://reurl.cc/7082o5) 。報名結果將於審查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錄取通知,屈時將請錄取人員填寫搭乘接駁車或開車等相關資訊。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5時30分截止。
(三) 公布錄取時間:113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由教育部於「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公告錄取名單,並由承辦學校以e‐mail方式寄發錄取通知。
(四) 完成報名手續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前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取消報名。
(五) 本活動如有任何異動,將依您所填入的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聯繫。並建議依個人防疫需要及配合承辦學校必要之防疫措施,將於錄取通知中詳盡說明)。
(一) 報名方式:本培訓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https://reurl.cc/7082o5) 。報名結果將於審查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錄取通知,屈時將請錄取人員填寫搭乘接駁車或開車等相關資訊。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10日(星期三)下午5時30分截止。
(三) 公布錄取時間:113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由教育部於「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公告錄取名單,並由承辦學校以e‐mail方式寄發錄取通知。
(四) 完成報名手續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前以電話或 e‐mail 通知取消報名。
(五) 本活動如有任何異動,將依您所填入的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聯繫。並建議依個人防疫需要及配合承辦學校必要之防疫措施,將於錄取通知中詳盡說明)。
十一、報名聯絡人: 陳穎瑤技正( 學務處訓育組) , e ‐ mail :nala468@mail.cpu.edu.tw,電話:03-3282321 #4147。
十二、本次研習不提供住宿,由薦派單位給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並依規定核實支給差旅費;本次研習僅提供會場附近飯店資訊,請學員自行訂房,主辦單位恕無提供代訂服務,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十二、本次研習不提供住宿,由薦派單位給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並依規定核實支給差旅費;本次研習僅提供會場附近飯店資訊,請學員自行訂房,主辦單位恕無提供代訂服務,如有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