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法令說明會」及「大專校院校長及教職員工與性或性別有關專業倫理規範說明會」(中南區)
實施計畫
一、計畫目的
性別平等教育法於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依據第21條第2項規定,學校應依「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以下簡稱防治準則)訂定防治相關規定或專業倫理規範,並公告周知。然防治準則在113年3月6日已修正發布,為協助各公私立大專校院了解防治準則之修正重點,並訂定該防治相關規定或專業倫理規範,特辦理本說明會。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機關: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三、辦理地點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王金平活動中心(彰化市進德路1號)
四、場次時間
(一)大專校院校長及教職員工與性或性別有關專業倫理相關規範說明會:113年5月14日(星期二)上午9時20分至下午5時。
(二)大專校院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法令說明會:113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20分至下午5時。
五、參加對象
(一)中區、南區大專校院學校(含軍警校院)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承辦人、執行秘書、現任委員,每校至少1名,請各校務必派員。
(二)非上開人員之教育部調查專業人員。
(三)每場次各開放100人參加,依各類人員依序錄取,額滿為止。
六、議程表如附件
七、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7日(星期二)截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QRLp45
(三)預計於113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3時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公布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