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 年度大專校院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第二梯次)實施計畫
壹、 計畫目的: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培訓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處理專業素養人才,提供性別平等教育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知能訓練。
貳、 主辦機關:教育部
參、 承辦學校:國立中興大學
肆、 辦理時間:111 年10 月4 日(星期二)至10 月7 日(星期五),共4 天。
伍、 辦理地點:國立中興大學(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 號)圖書館7 樓國際會議廳。
陸、 培訓人數及對象:
一、 學員人數:50 名為原則。
二、 大專校院薦送具初階培訓通過之性平會委員或相關業務人員,至多1 名參訓。
三、 本部各單位薦送1 名參加為原則。
四、 錄取順序:依上述資格順位及報名次序錄取。
柒、 培訓課程:進階培訓(29 小時)
依據教育部102 年8 月23 日臺教學(三)字第1020108892B 號令頒「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並依據本部110 年7 月14 日臺教學(三)字第1100082461B 號函辦理。
捌、 參與者之權利義務規範:
一、 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均需簽到(每堂課遲到15 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結訓後核發教育部培訓證書(進階29 小時)。
二、 全程完成初階培訓、進階培訓、高階培訓後,方由教育部核定列入調查專業人才庫。
三、 建議錄取之學員攜帶筆記型電腦,以利調查演練課程。因課程場地插座有限,請記得事先充飽電池,以確保電力充足。
四、 本次課程將不再提供紙本法規資料,請學員自行於法務部之法規資料庫下載並攜帶本研習所需之法規【1.性別平等教育法(含施行細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2.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含施行細則)、3.性騷擾防治法(含施行細則)、4.性騷擾防治準則、5.刑法第10 條及第16 章妨害性自主罪章、6.教師法、7.教育人員任用條例、8.行政程
序法】等相關法規,以利與會討論。
五、 課程內容屬案例研討部分,應遵守保密原則。
玖、 如附件
壹拾、 第二階段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重要:未經主辦機關或承辦單位通知錄取者,不得參加培訓。)
一、 報名方式: 本培訓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作業。報名網址:
https://is.gd/e9tzK8,報名結果將於審查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錄取通知。另於111 年9月23日(星期五)下午4 時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公布錄取名單。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1 年9 月21日(星期三)下午5 時止。
三、 完成報名手續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111 年9 月30日(星期五)前以電話或e-mail 通知取消報名。
四、 因應 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發展,本活動如有任何異動,將依您所填入的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聯繫。並請學員全力配合主辦學校之自備口罩、入場體溫量測、座位安排間隔、用餐時請勿對話等措施,將於錄取通知中詳盡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