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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度大專校院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計畫

教育部 107 年度大專校院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實施計畫


壹、 計畫名稱:
107 年度大專校院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計畫

貳、 目的: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培訓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處理專業素養人才,提供性別平等教育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知能訓練。

參、 主辦機關:教育部

肆、 承辦單位:國立中興大學

伍、 辦理時間:107 年12 月17 日(星期一)至12 月19 日(星期三),共三天。

陸、 辦理地點:國立中興大學 圖書館六樓圖書館會議室(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 號)。

柒、 參加人員規劃:
一、學員人數:100 名為原則,每校至多2 名(額滿為止)。
二、培訓對象:
■ 已列入中央或地方政府調查專業人才庫之調查專業人員。
■ 完成初階培訓且有參與案件調查經驗者。

捌、 培訓課程:進階培訓(22 小時)
依據教育部102 年8 月23 日臺教學(三)字第1020108892B 號令頒「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並參考教育部104 年「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報告檢視分析及教材研發計畫」結案報告之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人才庫培訓課程修訂建議辦理。

玖、 參與者之權利義務規範:
一、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均需簽到(每堂課遲到15 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結訓後核發研習時數證明(進階22小時),未遵守規定者恕不核發。並依據「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第5 點及第7 點第1 項規定,續認調查專業人員資格。

二、全程完成進階培訓者,後續由主管機關於調查人才庫名單標示,學校得優先選聘擔任案件調查人員。

三、本次課程學員均需參與調查報告之撰寫習作,請務必攜帶筆記型電腦乙台,因活動場地插頭有限,故先行充飽電力或自行準備延長線;課程進行中為表示尊重講師備課之辛勞,嚴禁從事與課程內容無關之作業,並且不得使用網路通訊相關軟體(如:LINE、FB、YOUTUBE……等)。

四、本次課程將不再提供紙本法規資料,請學員自行攜帶本研習所需之法規【1.性別平等教育法(含施行細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2.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含施行細則)、3.性騷擾防治法(含施行細則)、4.性騷擾防治準則、5.刑法第10 條及第16 章妨害性自主罪章、6.教師法、7.教育人員任用條例、8.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規,以利與會討論。

五、本次課程內容以案例研討為主,敬請遵守保密原則。

壹拾、 研習課程及報名表:詳如附件一。

壹拾壹、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 報名方式:本培訓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作業。報名網址:http://bit.ly/107121719,報名結果將於審查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發錄取通知。另於107 年12 月7 日(星期五)下午5 時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公布錄取名單。
二、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7 年12 月4 日(星期二)止。
三、 完成報名手續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研討會5 日前以電話或e-mail 通知取消報名。

壹拾貳、 交通及住宿相關注意事項:詳如附件二
一、本次研習備有專車接駁(首末2 日接駁,1 日1 車次),接駁方式為:首日至臺中高鐵站接至活動會場,末日於活動結束後送學員至臺中高鐵站,請於活動第一日(107 年12 月17 日)上午8:20 前至高鐵-臺中站4B 出口處等候,將有工作人員引導搭乘接駁專車,因專車停靠位置無法久候,欲搭乘專車接駁之學員務必準時抵達。
二、本次研習不提供住宿,由薦派單位給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並依規定核實支給差旅費。
三、本次研習僅提供會場附近飯店資訊,請學員自行訂房,主辦單位恕無提供代訂服務,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壹拾參、 報名聯絡人:(04)2284-0241#36 林筱芳小姐
*備註:若預定辦理活動期間遭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於取得教育部確認同意後,將取消本次活動辦理,並擇日辦理本活動,確切補辦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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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度大專校院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錄取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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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度大專校院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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