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大專校院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研習會實施計畫
一、計畫目的
提升學校執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以下簡稱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以下簡稱防治教育人員)之知能,以強化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之成效。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機關: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三)協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
三、研習時間
107年9月4日(星期二)~107年9月6日(星期四)。
四、研習地點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系館(彰化市進德路1號明德館)
五、參加人員
大專校院(含資源教室)執行校園性別事件加害人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之防治教育人員,學員人數120名(資源教室人員以30名為原則)。每校至多以2人為限,並請鼓勵諮商輔導專業人員以外之教職員報名參加。
六、研習內容
(一)依據本部103年4月16日臺教學(三)字第1030051851號函頒「學校執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課程基準」辦理。
(二)培訓課程基準表(18小時):必修12小時及選修6小時(「同志教育」及「性別與媒體識讀」各3小時),並將「特教學生的性別教育」融入必修之「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規劃與設計及教材教法」中實施(附表一)。
七、研習方式
專題演講、案例研討、實作體驗、綜合座談(課程表及師資詳參附表二、附表三)。
八、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107年7月30日(星期一)~107年8月17日(星期五)。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間完成線上報名手續:https://goo.gl/gQeaQY。並依報名次序錄取。
(三)聯絡人: 林小姐;電話: 04-723-2105轉1444;E-mail: gender2018moe@gmail.com
九、交通資訊
(一)往程接駁遊覽車:
1、【高鐵臺中站→國立彰化師大】高鐵臺中站2樓4B出口集合,研習期間每日上午8:10開車。
2、【臺鐵彰化站→國立彰化師大】彰化火車站前,研習期間每日上午8:10開車。
(二)返程接駁遊覽車:國立彰化師大至高鐵/台鐵站,每日下午活動結束後10分鐘開車。
(三)自行前往:請參考國立彰化師大網站說明。
十、經費
(一)由教育部編列經費支應。
(二)由服務單位給予參訓人員公(差)假,主辦單位不提供住宿【由承辦單位提供住宿資訊,請學員自理】,其往返差旅費由服務單位按有關規定報支。
十一、請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 (每堂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每日上午及下午簽到並於下午簽退。全程參與者,始發給18小時研習證明。
十二、不提供法規資料,請學員依據承辦單位彙整之法規清單,自備與會(請儘量攜帶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