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大專校院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研習會實施計畫
一、計畫目的
提升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5條所定針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以下簡稱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執行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之專業人員(以下簡稱防治教育人員)相關知能,以強化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之成效。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機關: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育學院
(三)協辦單位: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
三、研習時間
106年8月15日(星期二)~106年8月17日(星期四)。
四、研習地點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系館(明德館1樓)演講廳(彰化市進德路1號)
五、參加人員
大專校院(含資源教室)薦派針對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執行8小時防治教育人員,名額120名(含資源教室人員,以30名為原則)。每校至多以2人為限。
六、研習內容
(一)依據本部103年4月16日臺教學(三)字第1030051851號函頒「學校執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課程基準」辦理。
(二)培訓課程基準表(18小時):為利辦理培訓課程之安排,除原列必修之12小時外,於選修課程中將「情感教育與親密關係」、「性別與文化」、「男性研究」列入培訓課程,並另將「特教學生的性別教育」融入必修「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規劃與設計及教材教法」實施(附表一)。
七、研習方式
專題演講、案例研討、實作體驗、綜合座談(課程表及師資詳參附表二、附表三)。
八、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106年7月10日(星期一)~106年7月28日(星期五)。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間完成線上報名手續:https://goo.gl/gPjDjV。並依報名次序錄取。
九、交通資訊
(一)往程接駁遊覽車:
1、【高鐵臺中站→彰化師大】高鐵臺中站1樓6號出口,研習期間每日上午8:10開車。
2、【台鐵彰化站→彰化師大】彰化火車站前,研習期間每日上午8:10開車。
(二)返程接駁遊覽車:彰化師大至高鐵/台鐵站,下午活動結束後10分鐘開車。
(三)自行前往:請參考彰化師大網站說明。
十、經費
(一)由教育部編列經費支應。
(二)由服務單位給予出列席人員公(差)假,主辦單位不提供住宿【由承辦單位提供住宿資訊請學員自理】,其往返差旅費由服務單位按有關規定報支。
十一、請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 (每堂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每日上午及下午簽到並於下午簽退。全程參與者,始發給18小時研習證明。
十二、為節能減碳不提供法規資料,請學員依據承辦單位彙整之法規清單,自備與會(請儘量攜帶電子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