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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研習活動

「104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處遇輔導議題研習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場次)

教育部委辦「104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處遇輔導議題研習會」

實施計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場次)

 

一、計畫依據

(一)教育部104年性別平等教育年度工作計畫。

(二)法務部「犯罪預防及法治教育行動方案」中於三級預防所列工作--「健全觀護制度,強化性侵害犯罪者出獄之監控與輔導,落實各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功能,有效防止再犯」之列管事項。

(三)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健康與醫療組列為重點工作,要求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教育部應加強辦理性犯罪加害人之治療處遇部分。

(四)教育部104年7月20日臺教學(三)字第1040089307號函。

二、計畫目標

(一)提供學校諮商輔導人員學習理解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處遇輔導議題,解讀性與性別平等教育關連性之機會。

(二)提升學校諮商(輔導)人員在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處遇輔導之專業知能。

(三)強化學校諮商(輔導)人員針對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經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調查屬實之學生,實施教育處置及輔導之成效,有效防止該行為學生再犯。

三、主辦機關:教育部。

四、承辦學校: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五、研習日期及時間

第一日:104年11月11日(星期三)09:00~16:50。

第二日:104年11月12日(星期四)08:40~16:40。

六、研習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10樓國際會議廳。

七、薦派機關、對象及名額

(一)薦派機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縣市地方政府教育局(處)。

(二)薦派對象及名額

1、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27名。

(1)五都(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地方政府教育局各薦派所轄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2名,共10名。

(2)其餘縣市(基隆市、宜蘭縣、新竹市、新竹縣、桃園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市、嘉義縣、雲林縣、澎湖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地方政府教育處各薦派所轄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輔導人員1名,共17名。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教師113名。

(1)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薦派所轄學校輔導教師15名。

(2)直轄市立、縣(市)立或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地方政府教育局(處)薦派所轄學校輔導教師98名。

Œ五都(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地方政府教育局各薦派所轄學校輔導教師至多6名,共30名。

其餘縣市(基隆市、宜蘭縣、新竹市、新竹縣、桃園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嘉義市、嘉義縣、雲林縣、澎湖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地方政府教育處各薦派所轄學校輔導教師至多4名,共68名。

(三)薦派名額合計140人。被薦派人員人數未達預定薦派名額時,承辦學校得請示主辦機關後調整各項名額分配。

八、薦派原則及時程

(一)薦派機關依上列「七、薦派機關、對象及名額」所列原則薦派人員與會,104年10月14日前函送承辦學校薦派人員名冊備查。

(二)請薦派機關薦派未曾參加教育部委託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分於102年11月

28、29日辦理之「102年度校園性偏差學生輔導處遇研習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場次)」及103年6月9、10日辦理之「103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處遇輔導議題研習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場次)」人員。

(三)薦派機關請於104年10月1日至104年10月14日至http://www.nknu.edu.tw/~counsel/s.htm填報薦派人員詳細資料,供承辦學校進行研習會相關作業。

(四)104年10月23日前被薦派人員若有異動或需請假,其作業由薦派機關辦理,並另函送承辦學校遞補人員名冊。為利籌辦工作之進行,104年10月26日後承辦學校將不受理人員異動或請假。

九、主講人簡介(依課程順序排列)

(一)姓名:楊富強。

  • 最高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

  • 服務單位及職稱: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庭長。
  • 經歷:高雄市政府性別平等委員會/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法規委員會  /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專業調查人才暨人權教育師資。

 

(二)姓名:林明傑。

  • 最高學歷: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刑事司法犯罪學博士、諮商碩士。
  • 服務單位及職稱: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暨研究所教授。
  • 經歷:嘉義縣與嘉義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加害人鑑定小組委員。

嘉義縣家庭暴力加害人認知教育輔導諮商員。

國立中正大學家庭暴力及性侵害研究室共同指導老師。

  • 專長領域:婚姻暴力者及性侵者之心理評估與諮商、強制諮商心理。

(三)姓名:黃雅羚。

  • 最高學歷: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研究所博士。
  • 服務單位及職稱:元品心理諮商所所長。
  • 經歷:臺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副理事長。

高雄市兒童青少年與家庭諮商中心諮商心理師兼專業督導。

臺南市、高雄市家扶中心/臺南市勵馨基金會/臺南地方法院特約諮商心理師。

屏東地方法院兒童性侵害案件鑑定人。

臺南女子技術學院(現為臺南應用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國立臺南大學諮商與輔導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 專長領域:兒童心理發展評估、性侵害兒童專業評估訓練、兒童心理創傷評估及治療、過往創傷修復:身體虐待、疏忽、精神虐待、性侵害、目睹家暴、喪親等。
  • 專業證照:諮商心理師。

(四)姓名:沈宜純。

  • 最高學歷: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
  • 服務單位及職稱:高雄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榮譽督學。

屏東縣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 經歷:高雄市鳳山區曹公國小校長。

內政部「目睹家疼暴力兒童少年校園輔導」推廣講師。

高雄縣兩性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學校(91-93)。

高雄縣及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學校(94-101)。

高雄縣性別平等教育輔導團研究員(98-100)。

協助各校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工作一百餘件(97~迄今)。

  • 專長領域:性別平等意識融入各學科的教學、校園性平事件處遇與輔導、兒少保護輔導。

 

 

十、其他說明

(一)各校被薦派人員差旅費由各校支應。

(二)全程參加者,承辦學校將協助登錄下列時數及核發證明:

1、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積分。

2、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15小時。

3、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時數15小時。

4、研習證明15小時。

(三)參加研習人員請準時入場。每節課程開始10分鐘後,未進入會場之人員視同缺課。

(四)辦理研習期間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承辦學校取得主辦機關同意後:

1、取消辦理本次研習。

2、研習前一日(104年11月10日)於http://www.nknu.edu.tw/~counsel/s.htm公告及Email個別通知參加研習人員。

3、續辦日期(順延約一個月)確定後,將另以公文函知薦派機關及Email通知參加研習人員。

(五)以下住宿資訊供參加研習人員參閱。有住宿需求者,建議儘快訂房,住宿費用較為優惠。

1、本校週邊住宿資訊

  1. 綠種子商旅http://www.easytravel.com.tw/ehotel/default.aspx?n=9465,步行約10分鐘。
  2. 麗尊酒店https://www.ezhotel.com.tw/lees/index.php?hotelid=1,步行約15分鐘。
  3. 麗景酒店https://www.ezhotel.com.tw/lees/index.php?hotelid=2,步行約15分鐘。
  4. 高雄統茂松柏大飯店https://www.ezhotel.com.tw/songbo/,步行約15分鐘。

2、其他住宿資訊可參閱下列入口網站

  1. 四方通行   http://www.easytravel.com.tw
  2. Booking.com http://www.booking.com

(六)因與會人數較多且受限研習會地點所在校區之停車位數,請與會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交通資訊如後附)。

十一、聯絡人:鄭家雯心理師

電 話:(07)7172930分機1613

傳 真:(07)7219054

E-mail:wen2981@nk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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